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2203章 控兵岂是寻常事(二)
第(2/3)页
。
指望这些人去斩将擎旗显然是不现实的,他们的军功,多是从普通士卒手中弄来,有点良心的还会从士卒们手上买功,一些不要脸的,直接强夺士卒之功,对于朝廷的军功制度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因为勘报功次,文移往来,动经岁时,士卒们都不乐于上报拿赏,他们会选择将首级卖给权贵之家,以求换银两。
杨一清就曾经上疏陈述过这种情况:“臣观各边,自总旗而上利于得升。若军人升小旗,小旗升总旗,殊不以为意,虽冒死获功,有以数十两之银㗖之,则忻然而畀之矣,故斩获多系旗军,而升赏辄归官舍。买功、卖功之弊,虽有严禁,而卒莫能禁者。”
这点确实是大明从正统以来的弊病,各级官员甚至于内侍,出镇的时候都要携带大量的参随,而这些参随都是朝廷权贵的子弟,他们就是要通过军官,得授官职,这样就造成了真正在战阵之上忘死拼杀的士卒们没有得到军功,而这些参随们得以冒滥军功,窃据高位,这点对于大明的军事破坏是极大的。
同时还会导致官军军纪的败坏,由于官员太监们所携带的参随太多,军功斩获不够,这些参随们就会指使官军杀良冒功,弘治九年,两广官军征讨苗贼。由于师久无功,便抢杀良民为首级,或卖与随征官旗。随征者,皆权贵子弟,这种事情从正统之后就屡禁不止,到弘治、正德,已经是通行的办法了。
成化以后,甚至参随人员不履行阵,凭借自己的背景、关系,直接在报功之时篡改名籍,便能将他人之功揽为己有,方便至极。正德八年,朝廷一次性给宣府等处并功官舍郝彪等二百二十八人有差,正德十二年,武宗赏偏头关之功,有锦衣卫官舍殷铉等二十人既非奏带,坐处京师,乘时射利,攘夺他人之功以为已地。
杨廷和对此极为不满,曾经上疏予以
(本章未完,请翻页)
记住手机版网址:m.lewenxs00.cc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