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2002章 榷税轻重天下议(四)
第(2/3)页
财者不病民以利官,必生财以阜民,前代理财窃名之臣皆罔知此道,谓生财裕国,惟事剥削蠧蚀,穷锱铢之利生事要功,如桑弘羊之商贩,杨炎之两税,自谓能尽理财之术,殊不知得财有限而伤民无穷。凡徒知理国之财而不知理民之财,损于下而以益于上,国于是有仓卒乏用之忧矣,民于是有荒歉不给之患矣,终也,民贫而国不支,此非朕之所愿也!”
朱载坖并不是要重税困商,这点不是朱载坖的所要的,但是朝廷要发展大明的交通和各种基础设施,所需要的本钱肯定是从工商税中出的,张四维等人认为,要向工商业征税,首先应该使得四民平等,虽然大明对于商贾没有之前那么的歧视,但是在太祖皇帝的所制定的大诰中仍旧明确说道:“今后诸处有司衙门皂隶、吏员、狱卒,不许用市井之民。”所谓市井之民,就是指商贾。
而且在大明的历代皇帝中,也多次重申对于商贾的歧视性政策,如在武宗时,就颁布诏令:“禁商贩、吏典、仆役、倡优、下贱,皆不许服用貂裘。商贾技艺之家,器皿不许用银,余与庶民同。”
这其实都是对太祖政策的重复,因为在太祖朝,太祖皇帝就下达过诏令:“商贾之家止许穿绢、布,如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绸、纱。”
这些对于商贾的歧视性政策到了现在确实是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大明了,张四维提出此事,也是理所应当的,这些商贾也向百姓缴纳赋税,但是却被朝廷所歧视,这确实是说不过去的,所以张四维认为,在征收工商税之前,朝廷应该先取消对于商贾的各种歧视性政策,才能够调动这些商人们的积极性。
其实太祖皇帝在晚年也对于这种歧视政策有所察觉,太祖皇帝就曾经说过:“商贾之士皆人民也,而乃贱之。汉君之制意,朕所不知也。”
张四维现在提出四
(本章未完,请翻页)
记住手机版网址:m.lewenxs00.cc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